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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凡例
清代浙江府县次序
文科进士
杭州府
嘉兴府
湖州府
宁波府
定海直隶厅
绍兴府
台州府
金华府
衢州府
严州府
温州府
处州府
武科进士
杭州府
嘉兴府
湖州府
宁波府
定海直隶厅
绍兴府
台州府
金华府
衢州府
严州府
温州府
处州府
附录一:未殿试进士
附录二:游学进士
附录三:北洋大学堂进士
内容摘要
《浙江历代进士录》属“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大项目,搜集了浙江15000名左右进士的名录,所收每一进士,都引有小传及第一手史料的书证。全稿共920万字,按照朝代分为唐五代宋元卷、明代卷、清代卷,按不同朝代、不同州府、不同县,分时分区排列。从时空纵向,可以比较同一个地区进士数量变化,看与之相关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关系;从同一时期横向,将地区与地区,或县与县之间进行比较,从而进行与之相关的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研究。为深入了解浙江文化的区域史、浙江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的资鉴意义。《浙江历代进士录·清代卷》(全四册)为本书“清代卷”部分。
主编推荐
龚延明,1940年生,浙江义乌人。1960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同年8月留校任教,投笔从戎12年后于1974年重返历史系任教。现任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古典文献学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兼职为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二十四史及史稿修订工程审定委员会委员、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科举专业委员会主席团主席。龚先生致力于中国古代官制史与科举制度文献整理与研究,代表作为《宋史职官志补正》《宋代官制辞典》《岳飞评传》《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中国历代职官科举研究》与《宋代登科总录》。
精彩内容
清代《会试录》,包括《会试同年全录》《会试同年齿录》《会试题名录》等,体例不完全相同,但都是会试录取的贡士名录。《会试录》内容有“前序”、考试官、场务官、录取贡士名单、三场试题与前几名录取贡士的试卷及考官批语、“后序”等,是清代科举史的原始文献档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价值。
清代会试录,是清代会试制度实际贯彻的载体,它可以印证科举文字记录的科场条例、典章制度,又可以补充固定条例所不能收入的、考场临时变化的事例。制度文献与会试录是相辅相成的研究资料,对於研究清代科举制度史,两者缺一不可。
兹序,拟就清代会试法定制度与《会试录》相互印证、相容一体,予以论述。
清代会试制度,沿袭明制,而有所变化,科举立法周密,超軼前代:
有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虽初制多沿明旧,而慎重科名,严防弊竇,立法之周,得人之盛,远軼前代。其间条例之损益,风会之变迁,繫乎人才之盛衰、朝政之得失。 《清史稿》卷一〇七《选举志》三《文科》,北京:中华书局一九七七年点校本,第三一四九页。
清初,为科举试专门立法,颁多种《科场条例》。 同上,第三一四八页。 清顺治元年(一六四四)十月,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颁《即位詔》於天下,詔书中非常重视科举取士制度,称:
会试定於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於子、午、卯、酉年。凡举人不系行止黜革者,仍准会试。
武举会试定於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於子、午、卯、酉年。俱照旧例。
京卫武学官生遇子、午、卯、酉乡试年,仍准开科,一体会试。 《清实录》第三册《世祖章皇帝实录·顺治元年十月甲子》卷九,北京:中华书局一九八六年影印本,第九五—九六页。
开科詔下达之次年——顺治二年(一六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