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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书
杨临萍 著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012-0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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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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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为更好地理解与适用《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作者杨莅萍介绍了该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及必需的基础,从不同方面对司法解释的条文进行了深入解析,对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全面阐述,充分反映了起草者的立法意图。《理解与适用》内容丰富,论述深刻,为关注房屋登记案件审理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很好的思考与借鉴。
杨临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主要论著:《行政许可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国司法审查若干前沿问题》、《行政侵权赔偿》、《行政诉讼法中的数字语言》、《行政许可法与司法审查》;参编高等法学教材《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第一章《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背景一、房地产案件增幅加大,亟须统一司法审查标准二、《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导思想三、《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透明度和参与调研征求意见情况四、《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纲要第二章《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必需的基础一、物权法定原则与职权法定原则二、平等保护原则三、征收征用与损失补偿制度四、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五、不动产登记错误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六、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第三章物权法对房屋登记行为的定性定位一、物权公示的本意二、我国物权登记机构的重合性三、我国物权登记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四、域外物权登记制度的性质第四章房屋登记案件的受案范围一、房屋登记案件的一般受案范围二、关于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形三、关于不影响登记行为可诉性的三种情形四、《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规定的若干事项第五章房屋登记行政案件原告主体资格一、特定债权人的原告主体资格二、连续转移登记案件的原告主体资格三、《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规定的若干第六章房屋登记行政案件适格被告一、我国目前房屋登记监督管理体制二、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一般情形下的被告三、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特殊情形下的被告第七章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第三人问题一、行政诉讼第三人二、关于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第八章房屋登记行为的起诉期限一、房屋登记机构不作为的起诉期限二、房屋登记机构未告知诉权的起诉期限三、不知房屋登记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四、如何理解《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请示的答复五、不知受损的起诉期限六、起诉期限的合理扣除第九章房屋登记案件管辖一、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涉及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例外情形……第十章房屋登记案件民行刑交叉正当法律程序第十一章房屋登记案件证据审第十二章房屋登记案件法律适用第十三章房屋登记案件裁判权第十四章房屋登记案件赔偿权第十五章房屋登记案件附则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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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