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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鸣 著 / 法律出版社 / 2016-09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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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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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惩戒的现代化转型(1901—1949)
晚清变法,适逢夷夏易位之大势,故遭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中华法系也因此黯然冰消,模范西法遂成维新主调。就变法而言,面对器道强势的帝国丛林,无论晚清还是民国,移植西法无疑是便捷的通往现代之路,法官惩戒制度亦然。本书通过追溯晚清政府、民国北京政府及南京政府法官惩戒制度的线索,从立法、案例、机理以及效果等方面进行梳理,综合历史叙事与规范分析,对其现代化历程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从我国古代专制化的治官之术,到民初摒弃旧制而建立的独立的法官惩戒制度,再到南京政府创制的统合性的公务员惩戒制度,其间的斟酌损益,耐人寻味。法官惩戒制度的变革是政制转型的结果,传统与西方,是转型中顾此失彼之痛。今日之司法改革,亦难免如是。本书之探索,冀有此反思与镜鉴之味。
李凤鸣
1974年生,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已出版专著《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点校出版旧籍《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两部;在《政法论坛》《刑法论丛》等刊发表论文数十篇。研究方向:法律史学、诉讼法基础理论。学术自述:补书洗字阁,未解法门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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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