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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祥 著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01-04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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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罪比较研究
本书试图通过对东西方各主要国家有关财产罪的刑事立法、判例和学说的比较研究,为国内学者提供一方面的参考借鉴资料。比较研究固然是一种很好的介绍引进国外优秀研究成果的方法,但这需要作者有较好的学术修养、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丰富的研究资料。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实用性,可供广大相关人士参阅。
刘明祥,1959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1975年高中毕业后(上大学之前),做过乡村民办教师、农村生产大队长,还是当时的县人大代表。1979年10月进入湖北财经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该校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转入中南政法学院(现改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6年7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尔后留中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任教,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1994年7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11月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晋升为教授,1997年被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1998年至1999年在日本东京创价大学法学部做客座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检察学会理事、武汉市监察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咨询顾问等。
目录第一章财产罪的基本理论第一节财产罪的概念和分类一、财产罪的概念二、财产罪的分类第二节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一、德国的财产罪保护法益论二、日本的财产罪保护法益论三、英美的财产罪保护法益论四、比较与评析第三节财产罪的对象一、概述二、财物是否仅限于有体物三、财物是否仅限于动产四、财物是否仅限于有经济价值之物五、财物是否属于他人之物六、财物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第四节财物的占有一、占有的概念二、占有的主体三、占有的有无四、占有的归属五、死者的占有第五节非法占有目的一、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二、非法占有目的与故意三、非法占有目的与一时使用的目的四、非法占有目的与毁坏目的五、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必要第六节行使权利与财产罪一、概述二、英国的行使权利论与财产罪三、美国的行使权利论与财产罪四、德国的行使权利论与财产罪五、日本的行使权利论与财产罪六、英美与德日的判例及学说之比较七、我国的行使权利论与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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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