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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永征 著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13-04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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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新闻传播学系列教材·基础课程系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四版)
《21世纪新闻传播学系列教材·基础课程系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4版)》将我国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等各法律部门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加以集纳并予以体系化,论证了中国特色的“公民有自由、媒体归国家”的新闻体制以及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并涉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信息公开和特殊信息发布以及新闻与司法、“新闻侵权”、新闻行业管理、著作权、新闻产业和涉外新闻活动等诸多方面。引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公约、条约等共约300件。
《21世纪新闻传播学系列教材·基础课程系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4版)》自第一版问世以来,即成为新闻传播法教学的权威教材。新版增补了自2010年第三版出版至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我国法制建设发展涉及新闻传播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一系列文化政策并制定、修改了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媒介主管部门也因应形势,制定了一些专业规范。第二,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大大扩展了公民表达自由的空间,极大影响了新闻传播的格局,也在行政管理、人格权和版权保护等各方面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有关国家机关出台了各种规则。第三,一些新的专门法也将对新闻传播产生影响,重要的有2010年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等。同时增录了一批近年发生的有影响的诉讼和行政案例。
《21世纪新闻传播学系列教材·基础课程系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4版)》既适合作为高等学校新闻传播专业和培训新闻从业人员的教材,也可以为在岗的新闻工作者、新闻行业管理者和媒介法研究者提供参考。
魏永征,本名魏庸徵,浙江宁波人,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原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教授。1988-1998年任上海《新闻记者》杂志主编。2001-2010年任香港树仁大学新闻与传播系教授。2003年起任中国传媒大学媒介法和政策专业博士生导师,2010年起任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主要学术著作有《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1994)、《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1999)以及主编《影视法导论》(2005)等。
导论第一节 法的概述第二节 世界新闻传播法简介第三节 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第四节 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其它行为规范第一章 宪法规范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第二节 言论、出版自由第三节 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第一节 禁止煽动危害国家的言论第二节 保守国家秘密第三章 保障社会正常秩序第一节 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第二节 禁止宣扬邪教和其它危害社会的内容第三节 维护民族平等和团结第四章 新闻与司法第五章 特殊信息发布和报道第一节 突发事件信息第二节 商品和服务信息第三节 证券信息第四节 气象预报第五节 地图第六章 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法人的人格权第一节 法源和侵权构成第二节 新闻传播与名誉权第三节 新闻传播与隐私权第四节 新闻传播与肖像权第五节 侵权责任和救济第七章 新闻传播活动与著作权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内容第二节 著作权和公共利益的平衡第三节 传播者的权利第四节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第八章 新闻业的行政管理第一节 报纸、期刊第二节 广播、电视第三节 互联网新闻传播第四节 新闻记者第九章 新闻产业第一节 事业和企业的制度变迁第二节 “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下的变革第三节 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新闻业改革第四节 相关经营业务第十章 涉外活动管理附录:主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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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