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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实务教程 9787562098225 方仲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实务教程 9787562098225 方仲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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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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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6209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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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分类:
      法律
      货号:
      11021678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方仲炳,男,1964年8月生于湖北省罗田县胜利镇。1990年刑法专业硕士毕业分配到北京从事高等学校法学教学工作至今。2003年晋升为法学教授。曾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委员会理事和模拟法庭教学专业委员会成员。现为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审专家,连续十年担任北京市模拟法庭辩论大赛专家评委。在业余时间从事法律研究和兼职律师工作。1986年就提出辩护律师应该在审查起诉阶段参与诉讼,早于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十年。1995年之前提出“完善刑法中的立功制度”“完善我国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立法”等建议,在1997年修订刑法中都得到体现。1997年率先开展沉默权研究,由此倡导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先后主编和出版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和个人专著多部。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法律实务概述
        第一节  法律实务概述
        第二节  高校法律专业的法律实务课程建设
        第三节  法律实务的基础和学好《法律实务》的方法
        第四节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章  法律人的职业道德
        第一节  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节  法官及其职业道德
        第三节  检察官及其职业道德
        第四节  人民警察及其职业道德
        第五节  律师、仲裁员、监察员、公证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
        第六节  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缺陷和红线
      第三章  法律咨询
        第一节  法律咨询的种类和作用
        第二节  法律咨询的步骤和方法
        第三节  法律意见书
      第四章  法律文书写作
        第一节  法律文书概述
        第二节  几种常见法律文书的制作技巧
      第五章  法律谈判
        第一节  法律谈判概述
        第二节  法律谈判的步骤
        第三节  法律谈判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六章  合同法律实务
        第一节  合同法律应用中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  合同起草和合同审查
        第三节  合同效力及合同纠纷处理
        第四节  合同管理
      第七章  法律顾问实务
        第一节  法律顾问工作概述
        第二节  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八章  律师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
        第一节  律师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基础工作
        第二节  律师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九章  法学研究方法与撰写法学论文
        第一节  法学研究方法
        第二节  撰写法学论文
      后记

      内容摘要
      一、法律实务的概念和特征关于什么是法律实务,目前无统一的答案,实践中有“法律事务”的表述。本书选择用“法律实务”而不是“法律事务”,主要在于:“法律实务”是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解决和处理现实中法律问题的过程,突出的是过程;“法律事务”是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对象属性,突出的是事务的性质。也可以说,“法律实务”是处理和解决“法律事务”的过程和环节由于研究的需要,本书中的“法律实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法律实务的主体是受过专业法律教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门法律事务的人员,即主体特殊性,虽然实践中有一批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律事务。改革开放后,一大批非法律专业人才通过自学,最终通过考试或者竞聘走上了法律职业道路。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也不可能要求处理法律事务的人都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但从社会发展方向和专业发展的角度,我们应该提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所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是相关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其次,法律实务是用法律的标准和方法去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即方法特殊性。我们经常说“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这就是法律实务的方法特殊性所在。厨师做饭采用的是烹调技术,软件编程使用的是计算机语言。法律是全社会的契约,法律教育和培训的过程就是普及法律知识、推广法律思维方法的过程。当事人为何要聘用律师参与诉讼,主要原因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律方法的生疏。女性起诉离婚的诉状洋洋洒洒数万言,丈夫好吃懒做、不讲卫生、家庭暴力、没有责任感、感情不专一、一个个镜头情景再现,唾沫四溅数个小时后,法官只要一句话,就会让其偃旗息鼓。(1)法律的标准和方法,是法学专业学习数年的主要内容,也是法律实务工作中需要熟练掌握和研究的内容。最后,法律实务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法律问题,即法律实务对象的特殊性。现实中的问题很多,马克思主义的矛盾普遍性原理预示着问题无处不在,不同的问题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本质上说,法律问题是因为法律这样或者那样的规定而产生的问题,法律问题具有普遍性。产生法律问题的根源很多,有自然的原因,有人为的原因,也可能有意外,而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最终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和方法就是本书重点介绍的内容。二、法律实务的分类对法律实务进行分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类比较去探究不同法律实务的特点。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已失效)(1),法律大类包括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专业,其中法律实务类包括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专业;法律执行类包括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司法技术类包括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专业。这种分类主要是指导各法律职业学院进行专业设置,并不代表法律实务的真实分类。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实务主要指公检法司的具体工作,即公安法律实务、检察法律实务、法院法律实务和律师法律实务。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法律实务也延伸发展到多个领域和环节,出现了细分现象。法律实务对其他行业、专业的影响日益扩大。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率先出现的是市政监察、城管执法等机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后,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老百姓不再在“野蛮执法”“钓鱼执法”面前束手就范。随着老百姓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扩大,公证业务也与老百姓的关系更加密切。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服务逐步进入日常生活。企业法律顾问的出现与普及,让法律人得以在企业这一舞台展示才华,个人法律顾问、家庭法律顾问将日……

      精彩内容
      本书结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变化和各高校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和教学方案修订,在总结吸收各高校现有法律实务课程的基础上,编写出适用于高年级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法律实务教材”。本书从法律实务基础出发,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法律咨询、侦查实务、监察实务、检察实务、审判实务、律师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公证见证法律实务、仲裁实务、合同实务、调解和谈判实务等章节。本书最大特点就是突出“实务性”,即法律条文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运用,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应用型”、“实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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