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X
白湘云书社
  • SelectedCasesfromtheSupremePeople'sCour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Volume3 9787519761011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法律出版社

SelectedCasesfromtheSupremePeople'sCour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Volume3 9787519761011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法律出版社

举报

当天发货,全新正版书。新华书店集团直发,凡是套装书,价格异常时,请咨询后下单。

  • 四部分类:    子部 > 艺术 > 书画
  • 装帧:    精装
  • 开本:    16开
  • 出版时间: 
  • 四部分类:  子部 > 艺术 > 书画
  • 装帧:  精装
  • 开本:  16开

售价 315.90 7.9折

定价 ¥398.00 

品相 全新

优惠 满包邮

优惠 满减券
    运费
    本店暂时无法向该地区发货

    延迟发货说明

    时间:
    说明:

    上书时间2024-04-17

    数量
    仅1件在售,欲购从速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扫描打开成功后,点击右上角”...“进行转发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 商品详情
    • 店铺评价
    手机购买
    微信扫码访问
    • 商品分类:
      国学古籍 > 法律
      货号:
      31487527
      商品描述:
      商品简介

        本书共分为三大栏目:   (1)“大法官案例”栏目,选取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审委会案例”栏目,选取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影响中国司法进程的热点、前沿、疑难案件,以发挥案例对统一法律适用及其对相关领域法律问题的预判和预警作用。   (3)“典型案例”栏目,广泛选取刑事、民商事&执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行政等典型案例,集中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当年在各个审判领域的最新探索和裁判成果。每篇案例依照“标题”“副标题”“裁判摘要”“案件基本信息”“简要案情”“案件焦点”“裁判结果”“裁判摘要评析”的体例进行编写,既反映案件概况,也直观、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过程、方法和理念。

       
       
       
       

      作者简介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负责应用法学研究的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1991年2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并报中央批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正式成立。自成立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旨在为立法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一线司法人员服务,致力于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内设综合室、刑事行政审判研究部、民商事审判研究部和《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开展类案类判专项研究;组织编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中英文版)》;面向全国法院,编选《人民法院案例选》、编辑发行《中国应用法学》;编选《司法决策参考》;打造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为中心的系统研究平台;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目录
      目  录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1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依约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股东资格和权利并不当然被剥夺,公司或其他股东直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限制股东权利或解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2条:
      各方就投资款项的性质未做明确约定,投资人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或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公司外部登记以及投资人参与公司经营、获取收益情况,区分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3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请求登记为公司股东的,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实际出资人举证证明其他股东对其实际出资知情,且对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未提出异议,其他股东抗辩不同意变更登记该实际出资人为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抗辩意见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4条:
      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提起诉讼主张其被冒名登记为股东,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公司设立背景,工商登记的情况,被出具名义者与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之间的关系等客观事实,综合认定原告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具名义”的事实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5条:
      有限责任公司继受股东请求查阅公司特定文件材料,公司抗辩主张该股东对其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特定文件材料不享有知情权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继受股东的请求符合《公司法》第33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6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依据《公司法》第33条之规定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7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抗辩主张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的,应从合理根据、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能性两方面综合认定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8条:
      股东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中其签名系伪造为由,请求撤销决议或者确认决议不成立,但公司有证据证明该股东事先对代签名知情或者事后予以追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股东对代签名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但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或者不符合《公司法解释四》第5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
        二、可供参考的例案
        三、裁判规则提要
        四、辅助信息
      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与责任案件裁判规则第9条:


      内容摘要
      书共分为三大栏目:(1)“大法官案例”栏目,选取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审委会案例”栏目,选取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影响中国司法进程的热点、前沿、疑难案件,以发挥案例对统一法律适用及其对相关领域法律问题的预判和预警作用。(3)“典型案例”栏目,广泛选取刑事、民商事&执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行政等典型案例,集中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当年在各个审判领域的最新探索和裁判成果。每篇案例依照“标题”“副标题”“裁判摘要”“案件基本信息”“简要案情”“案件焦点”“裁判结果”“裁判摘要评析”的体例进行编写,既反映案件概况,也直观、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过程、方法和理念。

      主编推荐


      【内容简介】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孔网啦啦啦啦啦纺织女工火锅店第三课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

    即将开播,去预约
    直播中,去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