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X
白湘云书社
  • 文化产业法律解读与应用/文化与传媒法治丛书 9787507849066 郑宁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文化产业法律解读与应用/文化与传媒法治丛书 9787507849066 郑宁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举报

当天发货,全新正版书。新华书店集团直发,凡是套装书,价格异常时,请咨询后下单。

  • 出版时间: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ISBN:  9787507849066
  • 出版时间: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售价 42.10 5.4折

定价 ¥78.00 

品相 全新

优惠 满包邮

优惠 满减券
    运费
    本店暂时无法向该地区发货

    延迟发货说明

    时间:
    说明:

    上书时间2024-03-08

    数量
    库存155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扫描打开成功后,点击右上角”...“进行转发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 商品详情
    • 店铺评价
    手机购买
    微信扫码访问
    • 商品分类:
      法律
      货号:
      11362438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美国特拉华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影视宣发与播映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英才”。曾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法规处交流。主要研究方向:文化传媒法、互联网监管、行政法学。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行政立法评估制度研究》《网络法治前沿问题研究》《文化娱乐法前沿问题研究》《律政影视节目研究》等著作10余部,主持和参与**级、省部级等课题20余项。

      目录
      第一编 网络安全法
      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概述
      005 第一章 总 则
      005 第一条 立法目的
      007 第二条 调整范围
      008 第三条 基本原则
      009 第四条 国家网络安全战略
      011 第五条 国家网络安全的主要任务
      012 第六条 网络安全的社会参与
      014 第七条 网络安全的国际合作
      015 第八条 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017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的义务
      019 第十条 维护网络安全的总体要求
      020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行业自律
      022 第十二条 网络活动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
      024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028 第十四条 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及处理
      030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030 第十五条 网络安全标准
      031 第十六条 支持网络安全技术与产业发展
      032 第十七条 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033 第十八条 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035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037 第二十条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
      039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03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039 第二十一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043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047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认证检测
      049 第二十四条 网络用户身份管理制度
      051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的应急处置措施
      052 第二十六条 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规范
      054 第二十七条 禁止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057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义务
      058 第二十九条 网络安全风险的合作应对
      060 第三十条 执法信息用途限制
      061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061 第三十一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
      064 第三十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的职责
      065 第三十三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要求
      067 第三十四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
      069 第三十五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安全审查
      071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的安全保密义务
      073 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的境内存储和对外提供
      074 第三十八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定期安全监测评估
      075 第三十九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统筹协作机制
      079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079 第四十条 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081 第四十一条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
      083 第四十二条 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085 第四十三条 个人信息删除权和更正权
      088 第四十四条 禁止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089 第四十五条 保密义务
      090 第四十六条 禁止非法使用网络
      092 第四十七条 安全管理义务
      093 第四十八条 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094 第四十九条 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和网络运营者配合监督检
      查的义务
      096 第五十条 违法信息的处置
      098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098 第五十一条 国家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
      100 第五十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
      102 第五十三条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07 第五十四条 网络安全风险预警
      108 第五十五条 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09 第五十六条 约谈制度
      111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
      113 第五十八条 网络通信临时限制措施
      117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17 第五十九条 未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
      122 第六十条 未履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
      125 第六十一条 违反用户身份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128 第六十二条 违法开展网络安全服务活动的法律责任
      128 第六十三条 实施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
      132 第六十四条 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
      135 第六十五条 违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购国家安全审查规定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137 第六十六条 违法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和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
      法律责任
      138 第六十七条 利用网络从事与违法犯罪相关的活动的法律责任
      141 第六十八条 未履行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法律责任
      143 第六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阻碍执法的法律责任
      144 第七十条 发布或者传输违法信息的法律责任
      146 第七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的信用惩戒
      147 第七十二条 政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
      149 第七十三条 执法部门渎职的法律责任
      151 第七十四条 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责任的衔接性规定
      156 第七十五条 对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
      的制裁
      158 第七章 附 则
      158 第七十六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
      161 第七十七条 涉密网络安全保护
      164 第七十八条 军事网络安全保护
      166 第七十九条 施行日期

      第二编 著作权法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概述
      174 章 总 则
      174 条 立法目的
      176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79 第三条 保护客体
      184 第四条 守法原则
      186 第五条 著作权法保护例外
      188 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
      189 第七条 著作权主管部门
      190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194 第二章 著作权
      194 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194 第九条 权利主体
      196 第十条 权利内容
      208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208 第十一条 著作权的归属
      211 第十二条 署名推定和著作权登记
      213 第十三条 演绎作品
      215 第十四条 合作作品
      217 第十五条 汇编作品
      219 第十六条 演绎作品的双重许可
      221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
      224 第十八条 职务作品
      227 第十九条 委托作品
      229 第二十条 原件所有权和作品著作权关系
      231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著
      作权归属
      233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233 第二十二条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235 第二十三条 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242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242 第二十四条 合理使用
      250 第二十五条 法定许可
      255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255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260 第二十七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
      264 第二十八条 著作权质押
      265 第二十九条 未许可、转让的权利
      267 第三十条 使用作品付酬标准
      269 第三十一条 禁止侵犯作者权利
      273 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73 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273 第三十二条 出版合同
      276 第三十三条 专有出版权
      277 第三十四条 作品的交付及重印、再版
      279 第三十五条 投稿和转载
      283 第三十六条 对作品的修改、删节
      285 第三十七条 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
      287 第二节 表 演
      287 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义务
      290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权利
      295 第四十条 职务表演
      298 第四十一条 表演者权利保护期
      301 第三节 录音录像
      301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
      306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与表演者订立合同
      307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专有权和权利保护期、录音录像制
      作者与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关系
      311 第四十五条 录音制作者获酬权
      312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312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时的义务
      317 第四十七条 广播组织专有权和权利保护期
      320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和录像制品
      324 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324 第四十九条 技术措施
      330 第五十条 技术措施的规避
      332 第五十一条 权利管理信息
      336 第五十二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和救济途径
      342 第五十三条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346 第五十四条 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额,证据出示,销毁侵权复制品
      及其制造材料、工具、设备
      351 第五十五条 主管部门调查取证
      351 第五十六条 诉前禁止令、诉前财产保全
      355 第五十七条 诉前证据保全
      357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358 第五十九条 复制品侵权的过错推定、被诉侵权人举证责任倒置
      359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的解决
      360 第六十一条 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
      362 第六章 附 则
      362 第六十二条 著作权与版权
      363 第六十三条 出版与复制、发行
      365 第六十四条 另行规定 
      366 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保护期的溯及力
      368 第六十六条 溯及力
      370 第六十七条 施行日期

      第三编 电影产业促进法
      3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概述
      377 章 总 则
      377 条 立法目的
      379 第二条 适用范围
      381 第三条 基本原则
      383 第四条 创作原则
      385 第五条 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
      386 第六条 技术创新
      388 第七条 电影知识产权保护
      391 第八条 电影工作管理体制
      392 第九条 行业组织与从业人员
      395 第十条 电影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 
      397 第十一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
      400 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
      400 第十二条 鼓励电影创作、创新
      401 第十三条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剧本审查
      404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拍摄电影
      406 第十五条 电影摄制活动
      409 第十六条 电影审查内容标准
      416 第十七条 电影审查程序
      418 第十八条 专家评审程序
      420 第十九条 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变更内容需重新报送审查
      421 第二十条 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使用和电影放映提示
      423 第二十一条 参加境内外电影节(展)
      425 第二十二条 承接境外电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
      426 第二十三条 电影档案
      428 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428 第二十四条 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行政许可
      430 第二十五条 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行政许可程序
      432 第二十六条 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实行备案管理
      433 第二十七条 扶持、保障农村电影放映活动
      436 第二十八条 特殊群体观看电影的保障措施
      440 第二十九条 国产电影放映场次、时段、年放映时长、放映质量
      442 第三十条 电影放映设施、设备技术标准和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
      444 第三十一条 对电影录音录像的禁止性规定及处理措施
      447 第三十二条 电影院放映广告
      449 第三十三条 放映场所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安全
      451 第三十四条 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
      453 第三十五条 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
      456 第四章 电影产业支持、保障
      456 第三十六条 国家支持电影创作、摄制的范围
      458 第三十七条 电影产业资金、基金支持
      461 第三十八条 电影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463 第三十九条 影院建设保障
      465 第四十条 电影产业金融支持
      467 第四十一条 鼓励跨境投资及保障用汇需要
      468 第四十二条 电影人才培养与扶持
      471 第四十三条 特殊地区电影产业扶持
      473 第四十四条 国产电影境外推广
      475 第四十五条 捐赠、资助电影产业
      477 第四十六条 电影活动日常监管及信用档案建立
      480 第五章 法律责任
      480 第四十七条 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法律责任
      483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本法规定的许可
      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485 第四十九条 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等行为的
      法律责任
      487 第五十条 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
      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的法律责任
      489 第五十一条 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的法律
      责任
      492 第五十二条 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等行为的法律
      责任
      493 第五十三条 被吊销许可证后的从业禁止责任
      495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499 第五十五条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501 第五十六条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502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505 第五十八条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07 第六章 附 则
      507 第五十九条 境外资本设立电影企业
      508 第六十条 施行日期
      510 后 记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共有七章七十九条,分别是总则、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附则,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生活方式,在促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就网络安全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网络安全,强烈要求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许多议案、建议,呼吁出台网络安全相关立法。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14年上半年,全国人大法工委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网络安全法研究起草工作,在起草阶段,主要经过了以下环节: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的立法需求;二是研究确定立法的总体思路,起草草案大纲;三是根据草案大纲,拟订主要制度的初步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四是起草草案初稿,并征求有关部门、企业、专家的意见;五是根据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六是进一步征求意见,形成草案。2015年6月,网络安全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初审;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审;2016年10月底至11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三审;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5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部法律。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①

      精彩内容
      本书是一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孔网啦啦啦啦啦纺织女工火锅店第三课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

    即将开播,去预约
    直播中,去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