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简介
伏创宇,1982年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公派留学。在《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论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德国公法和核能法。
刘国乾,1984年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09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
李国兴,1981年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08级博士研究生,在《中外法学》、《金陵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软法。
作者简介
比利时,萨宾•勒斯特(Sabien Lust),博士,比利时根特大学教授,勒芬大学佛兰芒研究基金项目研究员。
法国,琼•伯纳德•奥比(Jean-Bernard Auby),博士,巴黎第二大学公法教授。
德国,迈哈特•施罗德(Meinhard Schröder),博士,德国特里尔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公法、国际法和欧盟法,莱茵兰-帕拉廷州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荷兰,内勒•西尔登(René Seerden),博士,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研究(比较)行政法和环境法,马斯特里赫特地区法院荣誉法官。
弗里茨•斯特罗因克(Frits Stroink),博士,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授。
英国,布莱恩•琼斯(Brian Jones),赫伯特•史密斯律师事务所(伦敦)顾问,曾任英国莱斯特德蒙特福德大学教授,研究环境责任。
凯瑟琳•汤普森(Katharine Thompson),法学博士,英国莱斯特德蒙特福德大学法律系高级讲师。
欧盟罗布•威德肖文(Rob Widdershoven),博士,简•莫奈大学欧盟行政法教授,乌德勒支大学教授。
美国,菲利普•哈特(Philip Harter),博士,美国佛蒙特法律学校教授,“多数人意见、民主和统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