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字典共收录规范汉字1480个,按拼音音序排列。每个字头包括拼音、笔画、部首、结构四部分,部分字增加笔顺展示。相 对应的繁体字括注在正文字头之后,异体字不收录。
二、因繁体简化而产生的同形、同音或同形不同音字,一律分列,并标以1、2……。如“板1”与“板2(闆)”、“干1”与“干 2(幹)”、“后1”与“后2(後)”、“表1”与“表2(錶)”、“别1”与“别2(彆)”等。
三、多音字各音项集中列在一个字头之下,按读音分列。如:阿ā/ē7画左阝部左右
四、本字典有500字左右的字源常识内容,以知识窗形式,附列于对应的字头下。其叙述用字不受本字典收字所限。
五、每个字的释义按……标注义项。
六、用例前用“”号引,两个以上用例,用“|”线分隔,用例中出现的本字用“~”号代替。
七、组词分列于相关义项之后,以“○”号引,按双音节(先顺序后逆序)到多音节顺序排列。
八、如果一个义项还需要细分时,则以a)、b)、c)分项,再逐项释义。
九、用“”手形符号表示“提示”,对该字的写法、意义、用法和相关的应用知识、文化知识作必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