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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行为无价值论扛大旗者周光权教授的理论奠基之作
周光权 著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04-07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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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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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的向度
规范主宰着人们的生活,使社会得以存续并显得有意义。刑法的本质就是通过难以察觉的权力运作来证实规范的有效性和不可侵犯性,以稳定规范,确保每个人都能够维持一种有秩序的生活,并把个人塑造成规范意识主体。那么,促进公众的刑法规范认同感,围绕“规范违反说”来建构犯罪论和惩罚理论,坚定不移地捍卫规范,就是当前中国刑法学的基本向度。
以此为前提,作者指出:刑法学的出发点是“人”;落脚点是惩罚正当性如何求得,惩罚的技巧如何获得成功;从出发点过渡到落脚点的桥梁则是犯罪成立理论。而根据规范理论,作为惩罚对象的人必须是规范意识主体;作为惩罚前提的犯罪成立理论必须根据规范违反说,而不是法益侵害说来建立;惩罚正当性必须从对规范有效性的确证中获得。由此,作者围绕“规范意识主体”、“规范违反说”、“规范确证”等范畴建构了一套完整的刑法思想新体系。
周光权,男,汉族,1968年生,重庆市人。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土学位,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法思想史。已出版专著《注意义务研究》(1998年)、《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2000年)、《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2002年)、《刑法各论讲义》(2003年)等5部;参与撰写刑法学著作1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总序内容提要导论1.刑法学面临的挑战2.刑法学研究范式3.刑法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4.刑法学的突围途径5.公众刑法认同感的培植第一编主体的转向第一章“刑法人”的概念6.刑法人的思想史地位7.刑法人观念的理论背景第二章危险个体8.犯罪人概念的学科属性辨析9.犯罪人概念的思想史10.“危险个体”何以登场第三章主体的分裂11.个人的身体、灵魂与司法技巧12.刑法对社会一般人的关注第四章规范意识主体13.中国刑法学中的犯罪主体观念14.犯罪主体观念的实践背离15.犯罪主体概念的整合:规范意识主体第二编规范违反说与犯罪理论第五章社会的规范性16.规范的含义17.刑法规范与社会18.刑法规范如何导致秩序第六章刑法与规范化训练机制19.规范融入刑法领域20.规范化训练机制的转型21.通过法律的诱导何以会成功第七章规范违反说与犯罪论22.法益侵害说与犯罪本质23.规范违反说与犯罪本质24.规范论与犯罪成立理论第八章通过规范的双向沟通25.罪犯与社会的沟通26.社会与罪犯的沟通第九章中国社会的犯罪与规范违反说27.一般性描述28.塑造规范共同体29.维持规范有效性第三编惩罚与规范化诱导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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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