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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最新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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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最新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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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最新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上、下册)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512页
      • 字数:  2528千字

      展开全部

      货号:
      563812
      商品描述:
      【书    名】 2009新修订版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上、下册)
      【书    号】 9787117110495
      【出 版 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作    者】 医师资格考试指导用书专家编写组  编写
      【出版日期】 2009-01-01
      【开    本】 16开
      【页    码】 1512
      【定    价】 138.00元

      【编辑推荐】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2009*新修订版)(上下)》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唯一推荐用书,根据新大纲,全新修订;考试信息,培训课程,在线考试;资源下载,专家答疑,考生论坛;百余位资深教师精心奉献,培训形式多样,重点鲜明,针对性强;帮助考生梳理脉络,切中要害,强化记忆,沉着应考。

      【内容简介】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上下2009*新修订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内容、结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科学,不超纲。针对考生复习量大,复习时间紧的特点,编写注意重点突出,强调结构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为了让考生进一步了解医师资格考试的各种题型和特点,掌握解题思路和技巧,还编写了模拟试题解析。

      【目录】 
      上册
        第*部分 基础综合
          第*章 生物化学
            第*节 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
            第二节 核酸的结构与功能
            第三节 酶
            第四节 糖代谢
            第五节 生物氧化
            第六节 脂类代谢
            第七节 氨基酸代谢
            第八节 核苷酸代谢
            第九节 遗传信息的传递
            第十节 蛋白质生物合成
            第十一节 基因表达调控
            第十二节 信息物质、受体与信号转导
            第十三节 重组DNA技术
            第十四节 癌基因与抑癌基因
            第十五节 血液生化
            第十六节 肝胆生化
          第二章 生理学
            第*节 细胞的基本功能
            第二节 血液
            第三节 血液循环
            第四节 呼吸
            第五节 消化和吸收
            第六节 能量代谢和体温
            第七节 尿的生成和排出
            第八节 神经系统的功能
            第九节 内分泌
            第十节 生殖
          第三章 医学微生物学
            第*节 微生物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细菌的形态与结构
            第三节 细菌的生理
            第四节 消毒与灭菌
            第五节 噬菌体
            第六节 细菌的遗传与变异
            第七节 细菌的感染与免疫
            第八节 细菌感染的检查方法与防治原则
            第九节 病原性球菌
            第十节 肠道杆菌
            第十一节 弧菌属
            第十二节 厌氧性杆菌
            第十三节 棒状杆菌属
            第十四节 分枝杆菌属
            第十五节 放线菌属和奴卡氏菌属
            第十六节 动物源性细菌
            第十七节 其他细菌
            第十八节 支原体
            第十九节 立克次氏体
            第二十节 衣原体
            第二十一节 螺旋体
            第二十二节 真菌
            第二十三节 病毒的基本性状
            第二十四节 病毒的感染与免疫
            第二十五节 病毒感染的检查方法与防治原则
            第二十六节 呼吸道病毒
            第二十七节 肠道病毒
            第二十八节 肝炎病毒
            第二十九节 虫媒病毒
            第三十节 出血热病毒
            第三十一节 疱疹病毒
            第三十二节 逆转录病毒
            第三十三节 其他病毒
            第三十四节 亚病毒
          第四章 医学免疫学
            第*节 绪论
            第二节 抗原
            第三节 免疫器官
            第四节 免疫细胞
            第五节 免疫球蛋白
            第六节 补体系统
            第七节 细胞因子
            第八节 白细胞分化抗原和粘附分子
            第九节 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及其编码分子
            第十节 免疫应答
            第十一节 黏膜免疫系统
            第十二节 免疫耐受
            第十三节 抗感染免疫
            第十四节 超敏反应
            第十五节 自身免疫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第十六节 免疫缺陷病
            第十七节 肿瘤免疫
            第十八节 移植免疫
            第十九节 免疫学检测技术
            第二十节 免疫学防治
          第五章 药理学
            第*节 药物效应动力学
            第二节 药物代谢动力学
            第三节 胆碱受体激动药
            第四节 抗胆碱酯酶药和胆碱酯酶复活药
            第五节 M胆碱受体阻断药
            第六节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第七节 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
            第八节 局部麻醉药
            第九节 镇静催眠药
            第十节 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
            第十一节 抗帕金森病药
            第十二节 抗精神失常药
            第十三节 镇痛药
            第十四节 解热镇痛抗炎药
            第十五节 钙拮抗药
            第十六节 抗心律失常药
            第十七节 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药物
            第十八节 抗心绞痛药
            第十九节 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第二十节 抗高血压药
            第二十一节 利尿药      
            第二十二节 作用于血液及造血器官的药物
            第二十三节 组胺受体阻断药
            第二十四节 作用于呼吸系统的药物
            第二十五节 作用于消化系统的药物
            第二十六节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第二十七节 抗甲状腺药物
            第二十八节 胰岛素和口服降血糖药物
            第二十九节 B-内酰胺类抗生素
            第三十节 大环内酯类及林可霉素类抗生素
            第三十一节 氨基苷类抗生素
            第三十二节 四环素类及氯霉素
            第三十三节 人工合成的抗菌药
            第三十四节 抗真菌药和抗病毒药
            第三十五节 抗结核病药
            第三十六节 抗疟药
            第三十七节 抗恶性肿瘤药
          第六章 医学心理学
            第*节 绪论
            第二节 医学心理学基础
            第三节 心理卫生
            第四节 心身疾病
            第五节 心理评估
            第六节 心理治疗
            第七节 医患关系
            第八节 患者的心理问题
          第七章 医学伦理学
            第*节 绪论
            第二节 医学道德的规范体系
            第三节 医疗活动中的人际关系道德
            第四节 预防医学道德
            第五节 临床医学实践道德
            第六节 医学科研的道德
            第七节 医学高科技伦理
            第八节 医学道德的修养和评价
          第八章 卫生法规
            第*节 执业医师法
            第二节 母婴保健法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部分 临床综合
          第*章 症状与体征
          第二章 呼吸系统
          第三章 心血管系统
          第四章 消化系统
          第五章 泌尿、男性生殖系统
          第六章 女性生殖系统
          第七章 血液系统
          第八章 内分泌系统
          第九章 神经、精神系统
          第十章 运动系统
          第十一章 儿科
          第十二章 传染病
          第十三章 性传播疾病
          第四章 其他
        第三部分 专业综合
          第*章 流行病学
          第二章 卫生统计学
      下册
        第三章 卫生毒理学
        第四章 环境卫生学
        第五章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
        第六章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第七章 妇女保健学
        第八章 儿童保健学
        第九章 学校/青少年卫生学
        第十章 社会医学
        第十一章 健康教育与健康刺进

      【文摘】 
      第*节  卫生毒理学基本概念
      一、毒理学、毒性和毒作用
      (一)毒理学和卫生毒理学
      1.毒理学是研究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对生物机体和生态系统的损害作用,包括预防和减轻此种损害作用的科学。
      毒理学主要分为三个研究领域,即描述毒理学、机制毒理学和管理毒理学。虽然每个领域都有其明显的特征,但三者互为关联,对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保护环境都是至关重要的。
      描述毒理学关注的是毒性鉴定,通过动物实验研究、体外试验、人体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以确定环境因子的毒性,以期为安全性评价,危险度评定和管理提供信息。
      机制毒理学是研究化学物对生物体毒作用的细胞、分子以及生化机制。机制毒理学的研究成果对于应用毒理学的许多领域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毒理学是根据描述毒理学和机制毒理学的研究结果,协助政府部门进行科学决策并制定相关法规条例和管理措施,以确保进入市场的化学品、药品、食品等足够安全,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2.卫生毒理学是从预防医学的角度,研究人类在生产和生活环境中,可能接触的外源化学物对机体损害作用及其机制的学科。卫生毒理学是毒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预防医学的基础学科和重要组成部分。卫生毒理学为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食品卫生学和放射毒理学等学科提供基础。卫生毒理学的研究任务主要有:①对外源化学物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②研究机体与外源化学物交互作用的规律即中毒机制;③为制定有关卫生标准和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④研究预防和治疗化学物中毒的措施。
      (二)外源化学物、毒物、毒性和中毒
      1.外源化学物是存在于人类韵环境中,可通过一定的途径与机体接触并进入机体,并呈现一定的生物学作用的化学物质,又称为“外源生物活性物质”。在本篇中,外源化学物、化学物和化学毒物具有相同的含义。与外源化学物相对的概念是内源化学物,是指机体体内原已存在的和代谢过程中所形成的产物或中间产物。毒理学研究外源化学物及内源化学物对机体的损害作用。
      2.毒性毒性是指化学物引起损害作用的固有的能力。毒性是物质一种内在的,不变的性质,取决于物质的化学结构。化学物对机体健康引起的损害作用称为毒效应。毒性较高的物质,只要相对较小的数量,即可对机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毒性较低的物质,需要较大的数量,才呈现毒效应。化学物引起毒效应关键是取决于机体的接触量,其次还与化学物与机体接触的途径和频率有关。毒性和毒效应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毒性是化学物固有的生物学性质,我们不能改变化学物的毒性,而毒效应是化学物毒性在某些条件下引起机体健康损害作用的表现,改变条件就司能改变霉效应。
      3.毒物毒物可以被定义为能够使生物体系发生有害反应、严重破坏功能甚或引起死亡的任何物质。然而,以此作为毒物的工作定义并不适用,实际上任何已知化学物,只要给予的量足够大,都能引起损伤和死亡。Paracelsus曾指出:“什么物质是无毒的?所有的物质都是有毒的,不存在无毒的物质。只有在一定的剂量条件下,才可以说一种物质不是毒物”。因此,毒物是法规管理的名词,对于急性毒性规定在某个剂量下可引起机体的有害作用的物质为毒物;而对其他毒性则根据证据的充分性来确定为人或动物的致癌物、致畸物、致突变物及特定靶器官毒物。确定某种化学物为毒物,就应给以相应的标签(警示)和防护要求。
      按化学物的用途及分布范围,可将毒物分为:工业毒物、环境污染物、食品中有毒成分、农用化学物、嗜好品、生物毒素、医用药物、军事毒物、放射性核素等。
      毒理学研究化学物质与生物机体有害的交互作用,主要研究毒效学和毒动学两方面的问题。毒效学(毒效动力学)研究毒物对机体作用的规律,阐明毒物引起毒效应性质和机制,并包括毒物的剂量一时间与机体毒效应的关系。毒动学(毒物动力学)和生物转化(代谢)研究机体对毒物的处置的动态变化,包括毒物在体内随时间的量变化和质变化的规律。毒效学和毒动学两个过程是同时进行,并且相互联系的,外源化学物暴露进入生物体内,首先经历毒动学过程,有一部分外源化学物或其活性代谢产物分布到靶器官中发挥损害作用,引起毒效应。机体还有一系列的抗损害作用。外源化学物对机体的损害作用和机体抗损害作用是同时存在的。当外源化学物的作用强度超过机体的抗损害能力后,机体就可能出现一系列中毒的症状及体征,*后还可导致死亡。中毒是生物体受到毒物作用而引起功能性或器质性改挛后出现的疾病状态。根据病变发生的快慢,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在慢性中毒过程中有时可出现急性发作。
      (三)毒理学的研究方法
      毒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实验动物整体(体内)试验、体外试验、受控的人体试验和人群流行病学研究。
      1.实验动物整体试验又称体内试验,是毒理学的标准研究方法,以整体实验动物为模型,研究实验动物接触外源化学物后产生的毒效应,动物试验的结果可外推至人。动物试验可严格控制接触条件,可检测多种类型的毒作用。实验多采用哺乳动物(啮齿类和非啮齿类),个别情况下,也采用水生生物和鸟类等。
      2.体外试验利用游离器官、培养的细胞或细胞器进行毒理学研究,在化学物的毒性筛选以及毒作用机制的研究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和发展前景。体外试验系统缺乏动物的体内的动力学过程和整体调控,并且难以观察慢性毒作用。
      3.人体观察必要时可设计和进行不损害人体健康的受控的实验,但仅限于低浓度、短时间的接触,并且毒作用应有可逆性。
      4.流行病学研究对于在环境中已存在的外源化学物或偶然发生的意外事故,可对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研究的结果对确定对人体的损害作用具有重要的价值。利用流行病学方法不仅可以研究已知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从果到因),而且还可对探索已知疾病的环境病因(从果到因)。但流行病学研究干扰因素多,测定的毒效应还不够深入,有关的生物学标志还有待于发展。
      (四)损害作用与非损害作用
      外源化学物对机体可引起一定的生物学效应,其中包括损害作用和非损害作用。损害作用是外源化学物毒效应的具体表现。毒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外源化学物的损害作用,因此必须明确损害作用的概念,并与非损害作用加以区别。
      损害作用是指引起机体的生物化学改变,功能紊乱或病理损害,或者降低对外加环境应激的反应能力,易感性增高。
      外源化学物作用于生物体的毒效应谱,随剂量量增加可以表现为:①机体对外源化学物的负荷增加,②意义不明的生理和生化改变,③亚临床改变,④临床中毒,⑤死亡。机体负荷是指在体内化学物和(或)其代谢物的量及分布。亚临床改变、临床中毒、死亡属于损害作用(毒效应),毒效应谱还包括致癌、致突变和致畸胎作用。
      非损害作用指机体发生的生物学变化应在机体代偿能力范围之内,机体维持体内稳态的能力不应有降低,机体对其他外界不利因素影响的易感性也不应增高。
      损害作用与非损害作用都属于外源化学物对机体引起的生物学作用。在生物学作用中,量的变化往往引起质的变化,所以非损害作用与损害作用具有一定的相对意义。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有可能过去认为是非损害作用的生物学作用会被判断为损害作用。
      (五)毒作用分类
      化学物的毒作用可根据其特点、发生的时间和部位,按不同方法进行分类。
      1·速发与迟发作用速发作用指机体接触化学物后在短时间内出现的毒效应。迟发作用指机体接触化学物后,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才表现出来的毒效应。如接触某些有机磷类化合物后出现迟发性神经毒作用。又如化学致癌物,人类在初次暴露后10——-20年才能出现肿瘤。
      2·局部与全身作用局部作用指发生在化学物与机体直接接触部位处的损伤作用。全身作用是指化学物吸收入血后,经分布过程到达体内其他组织器官所引起的毒效应。在全身作用中,化学物在吸收部位引起的局部毒效应又称为门户效应。
      3·可逆与不可逆作用可逆作用指停止接触化学物后,造成的损伤可以逐渐恢复。不可逆作用是指停止接触化学物后,损伤不能恢复,甚至进一步发展加重。化学物的毒作用是否可逆,主要取决于所受损伤组织的修复再生能力及损伤的强度。
      4·超敏反应超敏反应也称变态反应,是一种有害的免疫介导反应。该类反应与一般的毒性反应不同,需要有致敏和激发两次接触,有的不呈典型的S型剂量一反应曲线。
      5·特异质反应特异质反应是指某些人有先天性的遗传缺陷,因而对于某些化学物表现出异常的反应性。广义的特异质反应是泛指不同于一般人群的反应,发生率可为1%-1/10万,特异质毒性的发生依赖于化学物相关的危险因子(包括代谢,生物活化及共价结合,重要细胞功能的抑制)和人体相关危险因子(包括原有的疾病,年龄,性别,联合用药,营养状态,免疫系统的活化,体力活动和遗传易感性)等。
      在群体中,超敏反应和特异质反应仅在少数人发生,在实验动物往往难以复制。
      一种外源化学物的毒效应可能涉及上述几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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