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39-1765),清代著名画家、书法家,原名郑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少时家贫。康熙末年中秀才,雍正十年中举人,乾隆元年中进士,五十岁起先后任山东范县、潍县知县为官十午时,为民众申请赈济救灾,因得罪地方大吏而去官,后长期卖画于扬州,是一扬州八怪之一。
郑板桥既得中功名,也做过官。但对社会现实不满。他的思想情绪,往往借艺术创作来发泄。他最擅画兰、竹、石、松、菊等,尤以兰竹成就最为突出。画取法于徐渭、石涛、八大山人,而自成一家体貌疏朗,风格劲峭,并将书法用笔融于绘画之中。他主张继承传统十分学七要抛三,不泥古法,重视艺术的独创性和风格的多样化,所谓一未画之先,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郑板桥画竹,有一胸无成竹的理论,强调构思与熟练技巧的高度结合,他画竹并无师承,直接取法自然。竹子画得坚瘦挺拔、节节屹立、清劲秀逸,竹叶墨色水灵、浓淡有致。秦祖永说他的画一笔情纵逸、随意挥洒、苍劲绝伦。其所绘兰竹往往与石、诗相结合,多借诗与跋来补其画意。
郑板桥书法同绘画一样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其书法,杂用篆、隶、行、楷,用汉八分杂入楷行草,自称,六分半书,人有称其一乱石铺街一体。大大小小整整斜斜,别具一格的新书体,开创了书法历史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