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的政府责任是指政府有义务及时、积极、有效地回应公民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通过合同外包的方式为公民提供低成本、高质高效、公正公平的公共体育服务,在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过程中,政府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依法履行,或履行不好所承担的职责,就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阶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竞争模式、谈判模式和体制内外包模式三种,竞争模式是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共体育服务改革的好模式。
由于我国仍存在配套法律与政策不完善、合同外包范围有限、外包行为内部化、监管力度不够和绩效评估体系尚不成熟等问题,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竞争模式在我国很难进行普及性推广。
为了进一步推广竞争模式、规范谈判模式和体制内外包模式的运作,必须尽快出台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相关法律与政策、重视培育公共体育服务供方市场、建立公平合理的招投标机制、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监管机制、加强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绩效评估体系建设,这也是现阶段我国推动公共体育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的必由之路。
在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承担着目标责任、决策责任、财政责任、监管责任、培养责任和担保责任等一系列责任。只有明确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的责任所在,政府才能履行其具体责任,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事业健康发展。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中政府责任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政府的目标责任发生偏移、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问责机制缺失等问题,均阻碍着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责任的实现,其原因包括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角色定位不准确、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能力不足等。
美国、英国、日本三国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责任实现机制的相关经验表明,出台相关法律文件来规范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相关主体的行为,并且让政府部门也作为承接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能够有效保障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的顺利进行。
构建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责任的实现机制成为规范政府责任的现实选择。一方面,采用合同治理和关系治理两种方式,建立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实现机制;另一方面,从整个责任监控流程出发,将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责任监控过程划分为责任监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阶段,建立公共体育服务合同外包中政府监控责任的实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