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义教授,男,1936年生,法律史专业博士学位主持人和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兼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港澳法律研究与交流中心主任、中日法律文化研究与交流中心中方主任。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中国博士后管委会法学与教育学专家组召集人,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研究方向: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主要学术成果:《新编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律制度研究史通览》、《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通览》、《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研究史通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海峡两岸关系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主要社会兼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兼法学分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学分会主任等。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男,一九六0年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王利明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新华社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