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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冬 编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012-01 /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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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法律实务问题及应对策略
《矿业权法律实务问题及应对策略》一书是显冬引领自己的数届博士和硕士齐心协力而成的研究成果,书中既有显冬教授废寝忘食提炼出来的学术精华,亦有年轻学子思想交锋碰撞出来的智慧火花。为奖掖后学,作为显冬的启蒙老师,概括他这本书的特点,遂发感慨,以为其序。
首先,这本书分为理论阐述与案例解析两大部分。其理论部分把与矿业权有关的基本知识、实务热点、理论盲区恰如其分地统一起来,辅以案例部分详实的法理分析。因此,《矿业权法律实务问题及应对策略》应是对我国目前矿产资源立法与司法的焦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的矿产资源法律实务的专业读物。
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咨询顾问、中国能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参与《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农业基本法》、《畜牧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立法工作。
出版专著《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物权法要义与案例释解》、《物权法典型案例疏议》等近四十部。
发表论文《典权在农村采矿用地复垦中的积极价值》、《确立矿业物权理念,构建和谐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从历史的脉搏看(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方向》、《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建立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法律制度》等九十余篇。
理论篇第一章《矿产资源法》基本问题探讨第一节《矿产资源法》的制定和修改一、矿业立法历程及面临的问题二、矿业立法的指导原则第二节《矿产资源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矿产资源法不属于传统意义的法律部门二、作为“法律规范系统”的矿产资源法第三节矿产资源法的独特调整手段一、自行性的自律调节二、强制性的他律干预三、灵活的政策性平衡第二章矿业权法律属性之探究第一节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概念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第二节矿业权概述一、矿业权的概念二、矿业权的构成分析第三节矿业权的法律性质是准用益物权一、矿业权制度设计的社会价值二、矿业权属于私权中的物权三、矿业权属于用益物权四、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五、《物权法》规定对《矿产资源法》的影响第三章矿业权出让及出资制度第一节矿业权出让制度一、我国目前关于矿业权出让的法律和政策二、设立矿业权出让制度所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三、矿业权招标拍卖出让之法学理论探讨第二节矿业权出资制度一、矿业权出资是矿业权流转的一种方式二、矿业权出资中的行政介入三、矿业权出资的行政管理四、政府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矿业权资本运作的管理问题第四章矿业权转让制度第一节新中国矿业权转让制度的历史沿革一、《矿产资源法》颁布之前的矿业权流转制度二、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后矿业权流转制度的发展三、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改后矿业权流转制度的发展第二节矿业权转让之类型一、现行矿业权转让的法定类型二、实践中矿业权转让的特殊类型第五章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第一节我国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和登记管理的立法现状一、我国矿业权转让行政审批制度的现状二、矿业权登记制度的现状第二节现行矿业权登记与物权登记之异同一、现行矿业权登记与不动产物权登记之间的联系二、现行矿业权登记与不动产物权登记之间存在差别第三节物权登记适用于矿业权的意义一、有利于规范公权力的行使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二、有利于对矿业权的确认和保护……案例篇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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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