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J.c.M_lIer)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现任纳米技术上市公司——箭头(Arrowhaead)研究公司主管知识产权的副总裁。兼任《纳米技术法律与商业》(NanotechnologyLaw&Biness)期刊总编辑。曾发表一系列有关纳米技术的法律政策文章。
塞拉托(R.Serrato)毕业于斯坦福大学。佳能(美国)公司研究与发展集团成员。参与策划并创立了佳能公司在美国的第一家纳米技术创业公司——佳能(美国)生命科学公司。
雷普雷萨斯-卡德纳斯(J.M.Represas-cardenas)于斯坦福大学电气工程系获硕士学位。
孔达尔(G.Kurldahl)现任美国纳米商业联盟法律总顾问及副主席,《纳米技术法律与商业》期刊副主编。曾任科罗拉多州技术联盟纳米技术委员会成员,参与策划科罗拉多纳米技术启动计划并担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