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暹罗华侨联合学校专辑:《东方杂志》【民国七年第十六卷四号16开200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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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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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九品】暹罗对于华侨一向友善,但旅暹华侨而在辛亥革命后,对于祖国的认同逐渐加强,纷纷在暹境办报创办华侨学校,这与暹罗政府同化政策相抵触。华侨又因反对增加人头税发起罢工,刺激到暹罗人自觉和对华侨经济实力警觉,暹罗人开始要求暹罗经济应由暹人掌握,暹罗上下对华人一致采取反感和不信任态度,并通过国籍法要求华人归化,在一二十年代对华侨排斥相当严重。因暹罗当时托庇于英法政治,而北京政府驻法公使欲与暹罗订立公约,通使和保护侨民。而暹罗总是推脱拒绝,而继续对华人,华校进行限制。在巴黎和会开幕前后,北京政府和广州军政府应旅暹华侨请愿,曾令巴黎和会代表向暹罗交涉,暹方不认为苛待华侨,并拖延交涉订约,建立外交关系。【品相据图自定,购买谨慎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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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民国政府的努力。1920年孙总理曾令特使赴暹罗宣慰华侨,并研究与暹罗建立外交关系,由陈炯明与暹罗签订友好条约,后因陈炯明叛变,此事遂行停顿。后北京政府令驻日公使蒋作宾与暹罗讨论订立外交关系,而暹罗方面总以时机未至而辞,此事毫无进展。二十年代中国发生英法“五卅惨案” “沙基惨案”,日军的 “济南惨案”,引发旅暹华侨抵制帝国主义和反日示威,引起暹罗对于中国影响力的不安,开始驱逐逮捕中国国民党人,强行关闭华人学校,华人报纸等。中国当时内政烦扰不安,无暇顾及。而1928年北伐成功,统一大业始成,民国政府即派特派员赴暹罗考察及商定友好条约,但直至1932年暹罗革命成功,实施君主宪政,国家主义加强,而排华正常更加严重,暹罗政府欲以暹罗人取代华人在工商业的势力,对于华侨居留和教育经济等进行管制,并严格实施一二十年代制定的限制华人教育的条例。1934年暹罗政府开始“大泰维国主义”,与此前暹罗政府对华侨采取同化政策不同,而是“去中华化”,严格管制华文教育及限制华文移民,这严重影响到华侨在暹罗的生计,以及华侨子弟的教育问题。●
●赴暹考察团始末。暹罗政府曾在国籍问题上强迫华侨归化,强迫华侨子弟上暹罗本校或在华校强制授暹文,限制华文教员,而对英美法日本等侨民学校并未有此歧视性待遇。至1934年,甚至多有对华文学校进行强制封校,暹罗华侨反映强烈。1936年民国外交使团到访暹罗,就为此与暹方洽谈改善限制华侨的问题。当时由外交部亚洲司长高宗武1935年与暹罗考察团开始进行交换意见,进行筹备。遂由外交部,财政部,实业部,侨务委员会,农村复兴委员会等部门组成考察团赴暹罗考察一个月。主要内容是暹罗政治,国民党在暹罗党务,建立外交关系,中暹贸易,以及华侨在暹利益等。日后在《国民政府外交档案》关于此次暹罗考察报告如下:此次考察团颇费周折,因国民党党部派人加入考察团,需增加经费,并在行政院通过,以致考察团延至第二年(1936年)5月方出行。考察团在暹罗拜访暹皇,暹罗政府以及各侨民团体,考察相当顺利。考察团分别与暹罗教育,经济,外交及内政各部长,商谈华人学校,经贸,外交,商务等问题。根据侨民界的一些强烈要求,分别向暹罗政府各部门进行商讨,如为华人学校免去歧视性限制等,同时在暹罗设立中国银行和船运实业等,与暹罗外交部订立友好平等条约,设立商务专员等。得到暹政府各部门如教育部,经济部,外交部的赞同和一定承诺,暹政府与中国政府进行商贸往来表示非常有兴趣。暹政府内政部长同时表示对华人出入境和渔业政策并无歧视,在一定程度对华人暗有优待。国民政府的暹罗考察报告结论如下:尽速签订中暹商约过于激进,如暹罗华人本享有一定经济权利,甚至土地所有权。中暹商约如有涉及土地权等敏感权利,则其他享有最惠国的各国亦必要求,且暹方可要求互惠,在中国享有土地权。不如签订较为实际的“友好条约”,建立外交关系,促进贸易保护侨民。并订立专门协定,解决暹罗排斥,限制华侨经贸和教育,国籍等权利。同时注重与暹罗建立良好外交关系,使暹罗不为日本所用,将来可得国际帮助。建立外交关系注重三点,利用在暹华报加强中暹友好的舆论,传达善意。同时设立中暹协会,并优待暹政府代表。并及时促进中暹互派商务专员,为促进中暹贸易,而无干涉内政。同时加强对在暹华侨的组织,教育。暹罗人在一战以后民族意识,国家观念越加发达,加之暹罗政局变化,对华政策一再调整,则需要对在暹华人团体进行指导,适应暹罗新局势,联合华侨团体加强华校教育经费,并派教育专员进行指导。着重在暹罗成立中国银行,推动华侨由旧式银庄向大规模中国资本银行迈进。日本当时正积极进行南进政策,在曼谷成立正金银行,成立中国银行可与日本对抗。同时不赞同抵制暹罗大米等措施,因暹罗米业都由华侨操控,且抵制输入米业伤及两国情感。外交意义。此次国民政府对暹罗所作的外交努力,意义较为重大正面,首次直接面对暹罗政府各部门,以及增进两国了解,并宣慰华侨,有助于中国对在暹华侨力量认知,也为当时阴云密布的中日紧张局势,在南洋做出一定预备工作。但遗憾的是,由于抗战爆发,形势急转,暹罗后来由日本密切关注,暹罗政府通过暹罗使节表示对华友好政策未变,但终究未再与中国再进行外事友好联络、并继续沿袭排华政策。但此次国民政府与暹罗的外交努力和政治苦心,透过几十年前的外交报告,仍然可以看出当时的出使人员水平,极具国际政治前瞻视野,政治和法律专业水平极高,熟稔国际商法,且较为实际,不似当时普通智识分子以为签订商约便是万能药,考察团在订约问题看法较为深刻稳健,顾及中暹两国大局利益和华侨权益。并对暹罗在帝国列强的扩张情势范围仍抱中立有所认识,对暹罗国内民族主义新兴,国家观念高涨的情势加以理解,积极与暹罗政府各部门进行沟通,对话,为在暹华侨利益进行争取。同时顺应现代文明观念,积极伸出援手,改善在暹华人的团体组织和观念,改善华人学校和华文报纸的举办条件,并筹备在暹开设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防将来国际形势如中日战争爆发,尽量保护中国侨民利益以及与维护中国对东南亚经贸活动。出访暹罗,受到在暹侨胞的热烈欢迎,因百年来中暹邦交中断,从无正式代表,因此侨胞极其热忱欢迎考察团,甚至有的老年侨胞,在车站烧香跪地,做祈祷式,欢迎祖国代表。而暹罗华侨其实经济实力雄厚,操纵暹罗米业和国内多数贸易,在暹所受待遇优于其他各国华侨,甚至还享有土地权及其他权利,这是英法日等各国侨民所无的待遇。考察团当时尽心竭力,帮助华侨向暹政府争取权益,也极大促进了中暹关系,在外交史上也是具相当意义。而国民政府外交努力相当宽慰在暹华人,从一定声势和舆论上保护在暹华人,几十年后仍然值得提起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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