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文献!国府官办广播刊:国府主席林森、国党元老居正专辑《广播周报》95期【民国25年7月18日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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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九五品!林森(1868年2月17日-1943年8月1日),原名林天波,字长仁,号子超,自号青芝老人,别署百洞山人、虎洞老樵、啸余庐主人。福建林森县(今闽侯县)人,近代著名政治家。林森幼居福州,入英华学堂,因反清被开除,后参加反割让台湾斗争,并加入兴中会;中国同盟会成立时率会加盟。辛亥革命中,领导九江起义,并促海军反正,派兵援鄂、皖,稳定革命大局,被举为民国开国参议院议长。1914年在东京加入中华革命党。此后又担任过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等职。1928年2月,林森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10月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接着又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12月23日,接替因九一八事变而下野的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林森于11月20日宣布迁都重庆,并率员于11月底抵达重庆。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1943年8月1日因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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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为福建闽侯县尚干镇人。林森幼居福州,1877年入学读书,1881年进鹤岭英华书院。1883年考入台湾中西学堂电科。1884年在台北电信局工作。1891年与邻村郑氏女结婚。1893年郑氏病故,誓不再娶(无子嗣)。1895年台湾被割让日本,参加抗日军,失败后回闽侯入母校英华书院任教。1898年再度赴台湾,加入兴中会。考取台南地区法院嘉义支部通译,联络岛上爱国志士,进行反清抗日活动。1899年因日本侦捕返回闽侯。1902年考入上海海关任职,组织旅沪福建学生会。1905年创办福州阅报社。1909年由上海调往江西省九江海关工作,设立当阳书报社宣传革命。创办商团,举办军事训练班,联络新军,为武装反清作准备。1911年10 月武昌起义后,23日九江响应起义,任九江军政府民政长。民国初年1912年1月任南京国民临时政府参议院议长。1913年4月出席北京第一届国会,被选为参议院议长。二次革命爆发,国民党议员离京南下。二次革命失败后于12月赴日本。
1914年离日本赴美洲,开展筹饷和党务活动,在此期间策划谋杀民国三大名记者之一的黄远生(后证明是误杀)。1916年6月袁世凯死,7月离美回国,8月任广州孙中山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1918年10月被选举为参议院院长兼宪法会议议长。1921年1月任非常国会议长。1922年出任福建省省长。1923年2月被召回任大本营建设部部长兼治河督办。10月在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改组会议,负责国民党改组事宜。●革命时期。1924 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任命为国民党海外部部长。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后,为西山会议派领袖之一。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被选为常委,多次被选为西山会议派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部长。1926年元旦国民党"二中"全会召开,通过《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受警告处分,会后不久赴南京主持中山陵建设。土地革命。1927年9月宁、汉、沪三方合流,被推为南京国民政府常务委员。1928年9月任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0月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长。1929年1月任国民政府任务委员会委员长,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1月21日任国民政府主席,2月赴菲、澳、美、英、德、法诸国慰问侨胞并视察党务。3月还在国外,国民党中央常委会选其为立法院院长。4月国民党中央4名监委通电弹劾蒋介石,时虽在国外,也列名其中。6月蒋介石复任国民政府主席, 12月蒋介石下野,被推为国民政府代理主席,并确定主席为国家元首,不负实际政治责任。1932年元旦就职。此后国民政府虽多次改组,都一直担任国民政府主席。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后,主持召开国难会议,强烈抗议日本承认"伪满洲国"。1935年11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常务监察委员。1936年12月"西安事变"时,代理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明确表示 "讨伐令不可下",力主和平解决,认为"张学良部队是爱国的",促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1937年1月4日、2月18日以主席名义连下赦免令、复权令,但蒋介石拒不执行,反而长期幽禁张学良。●抗日战争。1937年日本侵略者制造"七·七" 卢沟桥事变,全面发动侵华战争。遂号召"全民奋起,全力抵抗"。10月国民政府西迁重庆,随只身入蜀。不久北平、南京相继成立伪政权,便发表严正声明,并发布明令通缉汉奸头目。1938年3月赴武汉主持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抗战救国纲领》。7月召开国民参政会致词,手书"抗战必胜"来激励全国军民。12月汪精卫叛逃投敌,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常委身份力主开除汪精卫党籍,并明令通缉。1941年12月9日以国家元首名义,向德、意、日三国宣战。此后致力于废除美、英等不平等条约。1943年1月中美、中、英新约签署,不胜欣喜,特邀宋庆龄、于右任等国民党元老合影。1943年8月1日因车祸在重庆逝世,终年75岁。国民政府为他举行隆重国葬。葬于重庆市歌乐山南麓"林园"内。同年8月15日下午2时,延安各界数千人在边区大礼堂举行了隆重的公祭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大会。到会的有,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第三届国民参政员林伯渠、吴玉章、高岗、晋西北行署主任续范亭、国民政府军事会员联络参谋徐佛观、郭仲容,以及边区各机关、学校、部队、团体的代表。9月7日上午,公祭林森的典礼分别在重庆的山洞双河桥、市内的新运服务所以及夫子池忠义堂举行。典礼开始后,每隔30秒,即鸣放礼炮一发,直至101响。官方及民间人士络绎不绝地前往吊唁。同时,在重庆以及全国各地都设置灵堂进行了吊唁活动。林森临终之时,嘱咐蒋介石等人:务必要光复台湾!中共中央致唁电说:"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慈闻溘世,痛悼同深。"《新华日报》发表社论《为元首逝世致哀》,内容为"这是抗战中全国人民最哀痛的事情,是国父逝世以后我国最大的损失……(他)继承国父的遗志,毕生尽瘁于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不仅全国敬仰,友邦亦莫不钦佩。林主席逝世,这是抗战中全国人民最哀痛的事情,是国父逝世后我国最大的损失。林主席承继国父的遗志,毕生尽瘁于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12年来,更亲自领导了抗战建国的伟大而艰苦的事业,不仅全国敬仰,友邦也莫不钦佩。"1979年,中共中央认为林森"是著名的老一辈民主革命家"。胡适:"林子超先生把国府主席做到了'虚位',以至于虚到有的人居然已经'目中无主席'了。"叶楚伧:"公生平宁静淡泊,勤整廉贞,举措抑扬,不私奸匿,造次颠沛,不离规矩,居常和易,童稚可亲。临大难,持大节,则峥峥岳岳,凛乎如神。"国民党称其为"一代完人"、"千秋模范"。国民政府发布褒崇令:"林故主席子超先生,以高龄钜德,任职十有二年,恭已临民,睿谟默运,育成民德,邦本用宁。故能临大事,决大疑,处变而不惊,慎谋而能断。洵足光耀史乘,表率群伦。"中共中央唁电称:"国民政府林主席治丧委员会公鉴:国府主席林公,领导抗战,功在国家。兹闻溘逝,痛悼同深!"《新华日报》发表社论《为元首逝世致哀》称:"这是抗战中全国人民最哀痛的事情,是国父逝世以后我国最大的损失……(他)继承国父的遗志。林主席逝世,这是抗战中全国人民最哀痛的事情,是国父逝世后我国最大的损失。林主席承继国父的遗志,毕生尽瘁于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
●居正(1876年-1951年),原名之骏,字觉生,号梅川,别号梅川居士,湖北省广济县(今武穴市)人,民国时期"广济五杰"之一,中国当代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法学家。年轻时赴日学习加入中国同盟会,参与组织共进会,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指挥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勋。南京临时政府内政部次长,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著有《辛亥亲历记》、《为什么要重建中国法系》、《辛亥礼记》等书。居正(1876年-1951年),原名之骏,字觉生,号梅川,别号梅川居士,湖北省广济县(今武穴市)人,民国时期"广济五杰"之一(其余四人为饶汉祥、郭泰祺、刘文岛、张导民),中国当代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法学家。年轻时赴日学习加入中国同盟会,参与组织共进会,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指挥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勋。南京临时国民政府内政部次长,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著有《辛亥亲历记》、《为什么要重建中国法系》、《辛亥礼记》等书。早年经历。少年时代,聪颖好学,有文采,为时人称颂。1900年中秀才。1905年就读日本法政大学预备部,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在东京参与组织共进会,并亲手制订章程。同年秋入日本大学本科习法律。●民主革命时期。1908年赴新加坡助田桐主持《中兴日报》,与保皇党《南洋总汇报》论战。后往缅甸仰光,主持《光华日报》 ,并组织中国同盟会支部。1910年与宋教仁等筹设中部同盟会,谋划在长江流域发动起义。1911年初来武汉与党人联系,策动起义。参与筹组湖北军政府和制定《都督府暂行组织条例》。7月任中部同盟会湖北分会负责人。1912年南京临时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内政部次长,参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工作。1913年"二次革命"率少数随从配合部分倾向革命的军队坚守吴凇炮台数日,失败后逃亡日本。1914年在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任党务部部长兼《民国》杂志总理,成为孙中山的得力干将。1915年回国参加护国运动,任中华革命军东北军总司令,率部与北洋军鏖战胶东、三打济南,是一位出色的军事指挥家。1919年10月10日孙中山以总理身份批令委任为国民党总务主任。大革命时期。1924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任司法院院长。组织国民党元老"西山会议派",反共反苏。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1929年因反对蒋介石而被囚禁两年。1931再次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1932年起复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兼任最高法院院长,同时兼任中华民国法学会理事长。是蒋介石反共清共政策的坚决执行者。抗日战争时期。续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为国民党中央组织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之一,主持国民党武汉办事处的工作,为使废除外国在华的治外法权作出了努力。还兼任慰劳总会会长一职,亲率慰劳团赴滇、黔、桂、湘、粤、鄂、赣等前线,慰问将士,鼓舞士气。解放战争时期。续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1947年国民党开始进入宪政时期,遂卸任司法院院长职务(连续担任司法院院长前后近17年之久)。同年双十节时,作《齐天乐》诗6首,追记武昌首义。1948年参加总统竞选失败。1949年当选为国民党非常委员会委员。国民党兵败后,11月去台湾。解放后时期。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居正任国民党监察院监察委员、国民党评议员。生活俭朴,每逢外出,都以三轮车或公共汽车代步。晚年热心教育,任淡江英语专科学校董事长。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晚年潜心于佛经的研究。文采颇高,擅做诗写文,平时凡朋友去世或周年忌日,都作文哭之。1951年11月23日写作至晚11时,照例洗足就寝,于洗足时坐化,终年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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