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加入购物车
图书条目标准图
王泽鉴 著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2001-07 / 平装
售价 ¥ 25.00
品相 全新
优惠 满包邮
延迟发货说明
上书时间2020-06-16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债法原理
“民法”债编及债编施行法部分修正条文已经于1999年4月2日通过,4月21日公布,并定于2000年5月5日施行。此项修正将使台湾地区“民法”更能适应21世纪台湾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能合理有效率地规范人民的生活。本书有三点说明:1.预定以“债法原理”为题,就债法的重要基本问题,从事系列专题性的研究,期望能对民法学的发展作出一点贡献。2.采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并供复习之用。3.对新修正条文的解释适用,作较详细的阐述。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湾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第一章基本理论第一节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第二节债法的体系、任务与发展第二章债之发生:契约第一节契约与契约法第二节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第三节债权契约的意义、类型及结构第四节契约的缔约第五节契约的效力、好意施惠关系与事实上的契约关系第六节契约的解释及契约漏洞的填补兼论契约法律人的教育第七节缔约上过失第八节悬赏广告第三章代理权之授予及意定代理第一节代理制度第二节意定代理权与代理权的授予第三节意定代理权的种类、范围、限制及消灭第四节无权代理第五节表见代理第四章无因管理第一节利益衡量与体系构成第二节无因管理的成立第三节正当的无因管理(适法的无因管理)第四节不当的无因管理(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第五节不真正无因管理第六节无因管理之承认主要参考书目
展开全部
配送说明
...
相似商品
为你推荐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