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美 A. 自然美,单就它本身来看 1. 理念作为生命 2. 自然生命作为美 3. 对自然生命的观察方式 B. 抽象形式在外在美与感性材料的抽象统一的外在美 1. 抽象形式的美 a)整齐一律,平衡对称 b)符合规律 c)和谐 2. 美作为感性材料的抽象的统一 C. 自然美的缺陷 1. 在直接现实中的内在因素仍然只是内在的 2. 直接个别客观存在的依存性 3. 直接个别客观存在的局限性
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A. 理想,单就它本身来看 B. 理想的定性 C. 艺术家 【文摘】: 一 美学的范围和地位 1.自然美和艺术美 根据“艺术的哲学”这个名称,我们就把自然美除开了。从一方面看,我们这样界定对象的范围,好象有些武断,好象以为每一门学科都有权任意界定它的范围。但是我们把美学局限于艺术的美,并不应根据这种了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固然常说美的颜色,美的天空,美的河流,以及美的花卉,美的动物,尤其常说的是美的人。我们在这里姑且不去争辩在什么程度上可以把美的性质加到这些对象上去,以及自然美是否可以和艺术美相提并论,不过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心灵和它的产品比自然和它的现象高多少,艺术美也就比自然美高多少。从形式看,任何一个无聊的幻想,它既然是经过了人的头脑,也就比任何一个自然的产品要高些,因为这种幻想见出心灵活动和自由。就内容来说,例如太阳确实象是一种绝对必然的东西,而一个古怪的幻想却是偶然的,一纵即逝的;但是象太阳这种自然物,对它本身是无足轻重的,它本身不是自由的,没有自意识的;我们只就它和其它事物的必然关系来看待它,并不把它作为独立自为的东西来看待,这就是,不把它作为美的东西来看待。 如果我们只是普泛地说:心灵和它的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这就等于还没有说出什么,因为所谓“高于”还是完全不确定的说法,还是把自然美和艺术美左右并列地摆在同一观念范围里,所指的还只是一种量的分别,因此,还只是一种表面的分别。心灵和它的艺术美“高于”自然,这里的“高于”却不仅是一种相对的或量的分别。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涵盖一切,所以一切美只有在涉及这较高境界而且由这较高境界产生出来时,才真正是美的。就这个意义来说,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的那种美的反映,它所反映的只是一种不完全不完善的形态,而按照它的实体,这种形态原已包涵在心灵里。 此外,把美学局限于美的艺术也是很自然的,因为尽管人们常谈到各种自然美——代人比现代人谈得少些——从来却没有人想到要把自然事物的美单提出来看,就它来成立一种科学,或作出有系统的说明。人们倒是单从效用的观点,把某些自然事物提出来研究,成立了二种研究可用来医病的那些自然事物的科学,即药物学,描绘对医疗有用的矿物,化学产品,植物和动物;但是人们从来没有单从美的观点,把自然界事物提出来排在一起加以比较研究。我们感觉到,就自然美来说,概念既不确定,又没有什么标准,因此,这种比较研究就不会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