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税收票证----清代道光20-24-26年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征收下粮“收户执照”3张
举报
-
制作者:
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
-
年代:
道光二十年 (庚子1840)
-
制作者:
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
-
年代:
道光二十年 (庚子1840)
上书时间2019-03-09
卖家超过10天未登录
手机购买
微信扫码访问
-
- 品相描述:六五品
-
清代道光20-24-26年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征收下粮“收户执照”3张
此单为粮米折成实银征收.
3张为 :道光20年/24年/26年,共计3张户照. 票面有磨损,请买家仔细看图.
-
商品描述:
-
清代道光20-24-26年云南省楚雄府定远县,征收下粮“收户执照”3张
纳粮执照是封建时代官府征收田赋税以后,发给纳粮户的凭证。它涉及当地有关财政、税赋、金融、人口、度量、印刷等各方面。因票据上下两联,民间俗称串票。
“地丁银”中的“地”是指田赋,“丁”指的是人头税。清代康熙晚期实行“摊丁入地”后,被统称为“地丁钱粮”,也就是执照上所谓的“地丁银两”。明清时期,在从南往北漕运粮食之外,向民户征收漕运损耗的一种附加税,是为“正耗米”。正耗米折银,是为“正耗银”。
“地丁正耗银”是纳银的版串执照,“粮米正耗谷”是纳粮的版串执照。
清朝后期赋税制度,除了征收“地丁银”外还保留着征收“公粮”,“军粮”等赋税。
孔网啦啦啦啦啦纺织女工火锅店第三课
开播时间:09月02日 10:30
即将开播,去预约
直播中,去观看